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6号,列入《201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》的货物有44种,分别属于出口配额或出口许可证管理。为维护对外贸易秩序,对目录内部分货物实行指定口岸报关出口。
甘草
报关口岸指定为天津海关、上海海关、大连海关;甘草制品出口的报关口岸指定为天津海关、上海海关。
稀土
报关口岸指定为天津海关、上海海关、青岛海关、黄埔海关、呼和浩特海关、南昌海关、宁波海关、南京海关、厦门海关。
镁砂
镁砂项下产品“按重量计含氧化镁70%以上的混合物”(海关商品编码为3824909200)的出口不再指定报关口岸。
镁砂项下其他产品的出口指定大连(大窑湾、营口、鲅鱼圈、丹东、大东港、庄河)、青岛(莱州海关)、天津(东港、新港)、长春(图们)、满洲里为报关口岸。
锑及锑制品
报关口岸指定为黄埔海关、北海海关、天津海关。
天然砂(对台港澳地区出口)
报关口岸限定于企业所在省的海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