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摘要】近年来,由于危险品的瞒报,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例屡见不鲜。海关总署今年以来多次在相关工作会议上强调了开展“打击进出口危险品伪瞒报专项行动”,以守牢危险品监管的安全底线,营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。然而,目前仍有企业顶风作案。
最近,蛇口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连续查获了三批“涉危不报”的烟花爆竹。这些企业在申报货物时没有显示出口烟花爆竹,但实际货物却是4160箱烟花爆竹,总重达72.96吨。
经过鉴定,烟花爆竹属于第1类危险货物(爆炸品)。目前,这些货物已被转存至浏阳某仓库,由海关处置部门进一步处理。
另外,近日,深圳海关所属的蛇口海关关员在对一批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方式出口的货物进行查验时,发现了未向海关申报的蓄电池8吨。
这批货物的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为UN2800,属于第8类危险货物。目前,这些货物已被移交给海关处置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。